南岗区芦家街道妇联
开展“蒲公英”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为了继续深化“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芦家街道十字社区妇联于5月19日开展社区妇联主席上讲台宣讲“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意义”活动。此次活动由社区主任聂秀娟主持,社区书记兼妇联主席胡海燕走上讲台,围绕“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意义”这个专题向广大妇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共有50余名广大妇女群众及社区居民参加了此次讲座。
社区妇联主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妇女的权益:1、人身权利方面,立足于解决妇女人身权利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完善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制度,对利用妇女进行淫秽表演、在媒体上贬损妇女人格、性骚扰等予以禁止;2、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我国目前对家庭暴力的界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禁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的三项措施进行讲解。社区妇联主席还为女同胞们讲解了《案例选编》书中的典型案例和遇到纠纷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尽心解疑,让社区每位居民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会后还发放了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自制的法律知识小常识等相关法律小册子50多份。
通过开展社区妇联主席走上讲台宣讲“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减少了矛盾纠纷,增强了妇女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