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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里区康安街道妇联举办《新婚姻法》主题知识讲座活动

    时间:2014-07-23
     

    道里区康安街道妇联举办

    《新婚姻法》主题知识讲座活动

     

    715日,道里区康安街道海富康城社区妇联聘请了佳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入社区为社区居民组织开展了一场针对新颁布的婚姻法的各项条款的司法解读课堂。

    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很多条款有了新的规定,此次讲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读。例如:新婚姻法里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课堂讲座结束后,社区还在庭院设立了宣传台,针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此次讲堂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使社区居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在婚姻法中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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